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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来源: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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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虹口区三门路661号

三、招生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六、招生计划及说明

专业

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业水
平合格性考试成
绩齐全的高中应
届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学
业水平考试语
文、数学、英语
3门科目考试成
绩齐全的中等职
业学校(含中
章、职权和技
校)应属毕业生

数字媒体挂术

/

20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5

15

新能源汽半检测与维修技术

5

20

汽半智能技术

/

15

护理

5

35

民蓿管理与运营

5

15

网络营蛸与直播电商

/

20

小  计

20

140

所有专业均为一般专业。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计划调整原则:

1.同一录取阶段,若高中生考生计划有缺额,可调整给三校生生源。

2.同一录取阶段,若三校生考生计划有缺额,可调整给高中生生源。

七、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所有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美语。

八、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测试安排

(一)2024年3月16日(星期六),对通过本校免笔试条件审核的考生进行面试,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及考试费,则取消面试成绩。具体事宜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面试方案”。

(二)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8:30,试点院校统一开始测试(笔试)。我校测试具体安排为:

考生类型

披考专业类别

测试科目

测试时间、地

普通商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
绩齐全的商中应届毕业生

一般专业

职业适应性测试

各科目的具体
测试时间、地
点详见准考证

中等取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语
文、数学、英诗3门科目考试成
绩齐全的中等取业学校(含中
声、职校和技校)应屈毕业生

一般专业

素质技能测试


十一、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共计70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100分,“不合格”计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包含三个模块:模块一:文化基础(150分);模块二:职业与心智(90分);模块三:专业通识基础(60分)。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院校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

(2)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若计划尚有余额,则依次录取征求志愿考生。征求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和各专业剩余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模块一(文化基础)、模块三(专业通识基础)、模块二(职业与心智)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单个模块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4)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予以退档;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二)对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3门科目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等级进行折算。每门科目的等级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A+计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相应等级换算分值详见下表》满分共计 210分。

2、职业技能测试分别是:报考一般专业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卷面成绩满分100分,录取依据折算成绩,折算成绩计算方法:卷面成绩乘以加权系数“2”,满分共计200分。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方面的内容。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12日之前向本校提供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取的有关奖项或证书的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3)对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依据考生志愿填报的第一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各专业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的50%(小数按去尾原则取整),未被录取者可参加后续的笔试。

(四)对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考生予以保送录取:

1、院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若具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规定的保送资格,可于2024年3月12日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申请拟保送录取的专业须与考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对口,具体可致电021-55382487详询),过时不予受理。

2、我校将对申请保送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审核的考生,我校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

十二、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2、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

3、报名考试费标准: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十五、报名方式

2024年上海市自主招生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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